• 江西警察学院课程教学改革实施办法
  • 信息来源:   作者:   查阅次数:   发布时间:2018-01-12 09: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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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警察学院

     

    赣警院字20188

     

     


    关于印发《江西警察学院

    课程教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院直各单位:

    现将《江西警察学院课程教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西警察学院

    2018111

     

     


    江西警察学院办公室                         2018115日印发  


    江西警察学院课程教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课堂教学是使学生掌握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关键环节,也是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阶段。目前学院部分教师课堂教学还是以教师为中心、以讲授知识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师生缺乏互动的问题比较突出,致使学生学习兴趣不浓、积极性不高,影响学习效果。学院在升本后先后开展了小班化、探究式、网络课程、双语课程、过程化考核等课程教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根据教育部合格评估专家组的意见,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用三年时间在全体任课教师中完成一轮课程教学改革(以下简称课改),作为合格评估整改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列入学院2018年重点工作。

    一、课改总体思路

    1.课改主要任务是,旨在打破以教师为中心、以讲授知识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转变教师教育教学观念,积极开展以问题或以任务驱动为中心的教学法改革,使学生学习“上课有活力,下课有动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课改的原则是“全员参与、自主申报、分层负责、分步推进”。

    3.用三年时间在全院所有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培训课程中实施教学改革。

    4.建设并完善智慧校园、网络课程信息化教学平台,以此为依托,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条件保障。

    5.系部负责管理本系部课改课程,学院遴选并负责管理院级课改课程,充分发挥院级课改课程的试点和示范引领作用。

    6.课改进行到学期中间,课改教师应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并视情调整;学期末进行小结;学院或系部在年底组织验收,进行总结表彰。

    二、课改具体要求

    (一)课改内涵

    课程教学改革一般包含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和手段)和教学考核等几个方面。

    1.教学内容改革强调改变课程内容繁、难、偏、旧和偏重书本知识的现状,教师授课精讲为主,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2.教学方法改革强调改变满堂灌的教学现状,将课堂还给学生,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由“授人以鱼”转到“授人以渔”。

    3.考核方式改革强调改变单一的试卷考试方式,结合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科学设计课程考核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采用的手段,便于全面检测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行为和学习成果。

    (二)学院责任

    1.学院成立课改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全院所有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教保处、培训处、学生处、图书馆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督导组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

    2.学院课改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1)制定学院课程教学改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专家对系部上报的课改课程组织评审,按照院级教改课题立项,其中列为重点课题的比例为5:1,评审结果按程序报科研处。

    3)对各系部课改情况进行检查。

    4)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院级课改课程进行验收。

    5)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课改专题讲座。

    6)协同组织人事处对课改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和表彰。

    3.教务处负责全院课改工作的组织协调,院级课改课程的检查和验收,以及系部其他课改课程的抽查,系部课改工作总结考核和成果汇编。

    4.科研处负责本次专项教改课题的立项及结题工作。

    5.教保处对网络课程建设等方面提供技术及平台支持,对教室等等场地使用提供支持。

    6.学生处负责学生参与课改的动员工作。中队指导员对学生的学习状态、学习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7.图书馆提供资料查询,资源打印复印等支持。

    8.人事处负责学院课改的表彰工作及优秀课改教师在职称评定、晋升和评选时的认定工作。

    9.培训处负责培训课程课改的审核实施工作。

    (三)系部责任

    1.各系部应高度重视课程教学改革工作,成立课改工作小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系领导、专业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为小组成员。制定2018-2020年系部所属课程课改规划。

    2.为深化教师对所任课程的研究与认识,强化教学基本功,系部应组织本系上课教师进行说课和评议活动。说课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课程的目的与任务、教学内容、学情分析、教学思想与理念、教学方式与方法、重难点、教学手段、考核方式及改革、课程信息丰富性及来源,等。具体说课方案自定。

    3.系部课改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

    1)制定系部2018年课改整体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2)引导推荐教师积极申报课改,确定系部2018年上半年任课教师中教授、副教授、讲师不同职称层次各一人实行课改。其他不限人数,鼓励申报。

    3)负责组织课改教师进行说课,组织专业人员评议、审核课改方案。

    4)向学院推荐院级课改课程。

    (四)教师责任

    1.系部组织安排和教师自主申报相结合,选定一门课程(包括培训课程,必修课与核心课程优先)、一个中队,以课程教学团队、网络课程为依托,深入研究改革思路,精心设计改革方案,更新教案、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表。

    2.教师是课改的主体,是课改课程直接负责人,在课改过程中,按照改革计划认真实施、积极探索并不断总结改进,同时认真听取系部领导、教研室教师和学生给出的课改建议,及时解决课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在课改结束后,认真总结课改效果,并接受系部或学院组织的校内外专家的验收。

    4.形成改革成果材料,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课改课题,积极发表课改相关的论文。

    三、激励政策和条件保障

    1.学院对2018学年课改及时进行总结和表彰,评选出优秀课改课程(优秀课改教师)和课改工作先进系部,列入系部、个人年终考核。

    2.优秀课改课程视为学院同等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并优先推荐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

    3.优秀课改教师在职称评定、晋升和院级骨干教师评选时可列为满足一项业绩条件。

    4.系级、院级课改课程按学院要求实施的,根据改革成效课程系数提高到1.22.0

    5.学院对本次课程教学改革在经费上予以保障,设置课改专项经费30万元,提高的课程系数课酬、优秀课改表彰奖金等在课改专项经费中发放。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施行。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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