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报考江西警察学院公安专业《考生须知》
  •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   查阅次数:   发布时间:2019-06-19 09:17:14
  • 一、报考要求

    凡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江西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以下简称《考察表》)可在我院网站http://www.jxga.com“学生管理” 栏目的“下载专区”下载并双面打印)。考生须携带“考察意见”、“考察审核意见”均为“合格”的《考察表》及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四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

    注:《考察表》中“考察实施机关”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考察审核机关”为县(市、区)级公安机关。考察实施机关和考察审核机关签章和负责人签名后,考生携带《考察表》到我院参加招生面试时,交至我院招生部门,由学院汇总后,呈报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签章,做出考察结论。

    二、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9628—72日,每天上午8:00-下午5:00

    2、面试、体检地点在江西警察学院警体馆,体能测评地点在江西警察学院田径场。

    三、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流程

    1、考生入场:考生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考察表》、《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和四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有序进入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现场。

    2、验证、制表:工作人员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查验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单;核查考生《考察表》、《高考体检表》(复印件);指导考生填写《承诺书》、《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面试表》、《体检表》、《体能测评表》。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考生《考察表》、《高考体检表》(复印件)、《承诺书》、《面试表》、《体检表》、《体能测评表》装订成册后交引导员。考生每10人一组(男女分开编组),由引导员带入体检现场。

    3、体检:医生在对考生承诺的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高考体检表》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基础上,对考生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不得配戴隐形眼镜)、色觉、听觉和嗅觉等项目现场检查,并综合作出体检结论。若考生体检过程中有一项不合格,终止其余项目检查,由现场引导员将其带至主检医生处,考生签字确认后由引导员带离体检室,离开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现场。

    4、体能测评:测评考生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项目,若考生体能测评过程中有两项不合格,终止其余项目测评,由现场引导员将其带至体能测评组长处,考生签字确认后由引导员带离田径场,离开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现场。

    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前,要评估自身是否适合剧烈运动。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承担。

    5、面试:从考生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公安工作。面试主考官当场告知面试结论,考生签名确认。

    6、考生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等三个环节的检查和测评过程中,有其中一项的结果为“不合格”者,取消该考生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录取资格。

    7、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每个考生只有一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机会,重复无效。

    8、招生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必须在填报高考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填报高考志愿,招录批次为江西省提前批次本科。凡填报我院志愿而未参加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者,或经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而未正式填报志愿者,均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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