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我院2019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江西警察学院   作者:   查阅次数:   发布时间:2018-09-10 13:01:32
  • 关于做好我院2019届困难毕业生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省人力资源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9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原则

    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二、发放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发放对象和范围

    本省行政区内普通高等院校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可以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

    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是指持有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其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学生。

    ②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③已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得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④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有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

    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由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建立贫困档案,并核发《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登记证》的贫困农村家庭,其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学生。

    ⑥特困人员毕业生是指持有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五保证》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

    三、工作流程

    1、学院招生就业处在学院办公OA及招生就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通知及相关政策文件,做好政策公告工作。各系部要广泛宣传,通过网络、短信、微信、公告、会议等各种方式,确保及时通知到每一个毕业生。

    2、系部收集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材料。申请人本人向所在高校就业部门领取并填写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建设银行卡账户。为同时,根据申领对象的不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3份)。

    2)学生证复印件(3份)。

    3)身份证复印件(3份)。

    4)助学贷款证明。需加盖本院校资助中心公章(3份)。

    5)贷款合同复印件(3份)。如无贷款合同可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或“江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结果页面截图A4纸打印。

    5)开户行为南昌市某支行的申请求职补助毕业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

    2、低保户家庭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3份)。

    2)学生证复印件(3份)。

    3)身份证复印件(3份)。

    4)低保证复印件(3份)。如低保证复印件不能说明其家庭关系,则提供户口簿复印件证明其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低保证年检日期为201791日以后,如无年检记录,可补充银行发放流水清单并加盖银行公章。无低保证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以及证明其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

    5)开户行为南昌市某支行的申请求职补助毕业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3份)。

    2)学生证复印件(3份)。

    3)身份证复印件(3份)。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3份)。县级扶贫部门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证明,以及与持证人具有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

    5)开户行为南昌市某支行的申请求职补助毕业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

    4、残疾毕业生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3份)。

    2)学生证复印件(3份)。

    3)身份证复印件(3份)。

    4)残疾人证复印件(3份)。

    5)开户行为南昌市某支行的申请求职补助毕业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

    5、特困人员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3份)。

    2)学生证复印件(3份)。

    3)身份证复印件(3份)。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证明(3份)。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5)开户行为南昌市某支行的申请求职补助毕业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

    6、贫困残疾人家庭所需材料。(为简便工作,建议此项按照低保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来申请办理)

    3、由于人社部门要求在十月份完成求职补贴申请工作,故请各系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审查本系部符合要求的毕业生,按照要求收齐相关材料并于1010日前分别汇总, 并制作本系部《南昌市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提交电子表格及加盖系部公章的纸质表格);交至招生就业处就业科联系人:付磊。

    4、招生就业处严格按照要求审核上交材料,汇总编制《江西警察学院2019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所有材料于20181020日前上报至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5、南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学院上报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公示及财政拨款申请等工作。

    6、招生就业处及各系部要及时跟踪,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心,涉及困难学生切身利益,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领导亲自抓,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确保将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2、上报工作政策性强、手续多、时间紧,请各系部要高度负责,一方面既要及时、广泛宣传、动员,防止遗漏,让国家出台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各系部要严格审查,杜绝虚报冒领。学院招生就业处将会同学院纪委严格把关,对出现虚报冒领等情况,实行责任倒查并按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招就就业处就业科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将享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大学生信息录入江西省就业信息系统,避免重复享受补贴现象。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8910

     

     

    附件1、南昌市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

    附件2、南昌市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附件3、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台账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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