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

江西警察学院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省公安厅巡察办发现倾向性问题的整改措施

新闻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06-30 11:28:49 浏览次数:

江西警察学院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省公安厅巡察办发现倾向性问题的整改措施


学院接到《省委办公厅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发现倾向性问题的通报》、省公安厅《关于2019年第一轮巡察发现倾向性问题的通报》后,按照省公安厅党委委员、院党委书记张强同志关于“对照通报问题,逐项自查我院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并结合原巡视整改工作再作梳理检视”的批示要求,院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伍绍保同志组织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处、保卫处、纪委、财资处、教务处、科研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布置落实。学院严格对照两《通报》精神,举一反三对照梳理自查,现将相关整改措施公布如下:

一、对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实际还不够紧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一)学习贯彻情况

1、自查情况:近二年来学院收到上级涉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中央决策部署相关文件51件,院党委安排能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坚决贯彻落实,有的还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方案。两年来,党委会组织学习22次,有的布置院各单位党组织进行2起学习研讨。

2、存在问题:学习形式上创新不够、联系学院实际不够紧密;学习的意识不够强,学习虽然有计划性、有时间安排,但有时受工作冲突影响,会出现调整学习时间的情况;学习上流于形式,没有很好联系实际,导致学习效果差;政治学习不重视,等布置等要求现明显,主动学习意识不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不转,不刻苦,浅尝辄止;部分青年教师人未老心已老,上进心不强,安于现状,得过且过;虽不推脱任务,但拖延任务现象严重推一下动一下,不推动就拖现象明显;强调客观条件多,主努力不够,总是客观理由为自己找台阶;开拓进取心不强,对知识技能的更新动力不够;工作热情时冷时热时紧时松;不重视教科研,满足于完成任务;没有完成也只是一时的不安;工作的主动性不够,为学校、为部门出谋划策的点子不够;不关心同事,尤其是年同事的成长不够;学习时没有紧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注重学习,忽视了理论指导实践,交流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专题研讨活动不够;学习形式比较单一,注重集体学、领学、会上学,上班学,对八小时之外的学习缺乏安排计划;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大多是下发学习资料,依赖个人学习,集中学习少,督学少,组织理论辅导和学习交流活动少;没有在学习中联系实际、引领实践中彰显思想力度;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脱离,没有积极地促进业务工作;政治理论学习质量不高。学习中联系思想实际、教学管理工作实际、学生管理工作实际不紧密,没有完全发挥好通过学习提高认识、指导工作的作用,致使在我系建设发展和学生管理的些问题上, 部分同志还存在着认识不清、思想不统一的情况。

3、整改责任单位:宣传处

(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学院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规定,全面统一领导学院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凡属重大问题都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并作出决定。但是存在少数院直单位对党委的决定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三)污染防治环境治理情况:学院列入环境及污染整治的二项主要内容;其中校人工湖上游早已立项而进展缓慢;主排水管网同锦苑阳光小区建设原因而未及时解决。

(四)扶贫工作情况: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按要求选派了精干的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每季度都安排院党委成员到帮扶村指导工作,在学院经费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共 150万元经费用于帮扶工作。但是,受地理环境等影响,产业扶贫效果还不够明显。

(五)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落实基层减负措施不力,发文多、会议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部门开展的调研多数来源于上级部门工作布置。自主调研创新不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到位,尤其在宣传“考生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口所在地”的政策还存在差距;学院针对普通专业毕业生就业方面措施不多,没有组织大、中型招聘会,组织小型招聘会也比较少,学院仍然存在普通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的现象;参与重点工作力度有待提高。协助中心工作多数来源于上级部门工作的布置,主动结合党委中心工作针对性调研少;调研工作主要是在校内调研,很少到外面去调研,导致视野难以开阔;存在事情一多,人员不足配合其他部门工作时有简单应付的情况;工作推进时被动接受多,主动思考少,照搬照套多、联系实际少,按部就班多、开阔创新少;组织人事处在推动学院重点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强,对学院体制机制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通知不重视请示报告制度,按习惯行事,在一些常规工作方面存在不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问题;信息化水平不高,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有时对文件提出的拟办意见针对性不强,有针对性的调研较少;教学与公安实战结合调研多,结合学院党委中心工作和学院中心工作针对性调研少;会议多,但效率不高。有些会议形式大于内容,比如每周的系部全体教职工的例会,经常-开就是一个下午,开会时间长,研究问题不集中,不解决实际问题:有些会议准备不充分,研究工作不深入,泛泛而谈;有些会议没有实质内容,以会议落实会议,把会议作为工作成效和成果安排布置工作,想的不深,做的不细。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老师和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少,不能扎扎实实解决实际问题。

(六)在意识形态方面: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了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批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制度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的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但是,还存在个别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到位。同时,学院对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机制还有待完善;抓工作落实不够,支委有时在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的过程中摸不准问题,或者是发现了问题,没有认真地研究解决,致使一些重要工作进展缓慢或未达到预期;抓工作部署、监督检查,还没有形成完整的链条、闭合回路,还没有完全做到事事有督查、时时有跟踪、件件有落实,推动思政课教学改革力度不够,有倦怠思想;到基层调研有时还习惯于按照上级安排的路线走,看典型多,存在“被调研”现象。

二、对照“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选人用人还不够规范”方面

(七)党建工作情况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真落实院党委的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制度、规则,定期研究学院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严把办学政治方向。

但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上热下冷、上实下虚”,党建责任层层递减效应,虽有制度,但落实不够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内组织生活落实还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得不够扎实。党组织生活记录不够具体完善;在处理业务与党建两者之间的关系方面,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支部工作创新不够。党员活动及培训形式单一,对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不够深入,改进工作的效果不够明显;党的组织制度执行不到位,党支部未按期开展换届工作;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能认真开展,但相互批评做得不够,较为委婉,不能直面问题;处支部理论学习大都以会代学,且党员的学习记录不全面、不规范,支部成员个人学习没有计划,没有按照要求攥写学习心得,调研文章少,调研成果少;不同程度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党内监督不健全,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内容枯燥,方式方法单一,党建工作无特色;

(八)党员发展的情况:学院党委在师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发展质量关。发展党员时坚持学生党支部、系部党总支和党委学生工作部三级预审、院党委审核制度,并特别注重团组织推优制度,推行党员发展公示制度,通过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了发展党员的质量。学院不存在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党员先锋意识“淡化”,有党员未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党性淡薄,日常工作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甚至还不如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

(九)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情况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定期研究如何加强我院党建工作问题,研究学院思政工作、意识形态、宗教工作等问题。学院院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党建,带头撰写理论文章、带头上党课、带头参加党建活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在抓好分管部门业务工作同时,落实抓党建和队伍建设的责任。但广泛听取基层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党建工作专题检查、调研不够深入,有待改进完善。班子配备不齐,组织人事处长期只有一名领导,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十)干部配备选拔工作情况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学院党委能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来公开、公平、透明的选拔任用干部。学院党委先后制定了《江西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江西警察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江西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江西警察学院)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暂行办法》和《江西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江西警察学院)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事项报告审核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从严管理干部队伍的制度体系。做到“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不存在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

相反,学院机构编制严重不足,尤其是学校必须设置的一些教学、教辅机构没有配备处级职数,有学生管理任务的系部也没有配备双主管职数和专职副书记、专职组织员。二是学院党委组织部长(组织人事处处长)、宣传部长(宣传处长)没有按照上级政策的要求进入院党委班子。

作风建设抓得不够严实,营商环境仍需优化提升方面

(十一)津贴发放情况:学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范津贴发放的规定,不存在领导干部违规领取津补贴的情况。

(十二)纪律作风情况:学院通过整顿纪律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经查,没有吃空饷的问题。但在内部管理不严不实方面,存在队伍管理偏松现象,表现在工作中人虽然在岗,但不积极主动作为,上班有迟到早退现象,日常考勤不严;在教职员工中不同程度存在“怕、慢、假、慵、散、推、拖、狂”等现象,服务考生、服务毕业生的意识仍然存在差距;队伍管理偏宽偏软。对一些教师履职不到位现象不敢严格管理,个别教师纪律观念淡化,遇事借故频繁请假;工作作风不够严谨。部门有些文件材料归档不全,归档不科学。对自媒体管理指导存在漏洞。一些教师交材料有应付敷衍现象;聘用人员参与机要工作;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细致。制度执行落实不够。对下级团组织业务培训工作抓得不到位,培训缺乏系统性、经常性。发文审核把关不严,在文字表述、行文格式等方面存在少量差错;在转发上级一般工作通知时,偶尔也存在重转发轻落实的现象;存在极少数文件材料收集归档不全,档案存在断年缺类的情况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细致,部门二级网站管理存在漏洞;组织人事处先后有五人休产假,一人脱产读博,一人调教学部门工作,导致部门在岗人员工作压力过大;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发挥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缺乏担当作为的意识,党员干部示范表率作用发挥不好;缺少规章制度,即使有制度,也没有落实到位,形成懒散现象和管理盲区;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细致,制度执行落实不够,文件材料收集归档不全;对个别教职工工作不按时完成或完成不及时到位不敢严格管理,只是采取多次提醒的办法要求完成;有个别教职工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细致,试卷命题及阅卷存在差错现象;调查研究存在不深入的情况,工作作风扎实不够。对教职员工、学生关心不够,听教职工、学生的意愿和呼声不够,以此造成有的摸不准问题,理不清工作思路,形成不了改进工作的办法。工作中满足于有制度,有要求就可,不够注重扎实落实,有时存在推诿扯皮、敷行塞责的现象。规章制度制定了一个又一个,但常常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工作一忙, 事情一多,就存在敷行塞责,得过且过的现象有时对上级负责和对下级负责的工作一致性方面把握的不够好,上级重视的就认真办,上级没有部署的事情,特别是对师生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的不够及时

(十三)学院按照上级关于公安民警因私出(国)境的规定,制定了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的规定,对教职工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了统一集中管理,对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进行了严格审批。

(十四)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规定:“党委会审定学院年度经费预决算、 大额资金使用、招生计划、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等问题以及重要规章制度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年度经费预决算先上院长办公会审议,再上党委会批准,然后在全院教职工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学院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管理。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预算的,必须提交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并按《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和《学院财务报销规定》审议决定。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存在差距,年度招生就业项目经费分解预算未提交支委会研究。

(十五)“三公”经费管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为强化“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我院2017年制定了《学院“三公”经费监管工作规定》。对加强学院“三公”经费支出报账管理,完善经费支出报账流程,促进“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近年来,我院“三公”经费支出都没有超过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0. 80万元,实际支出49. 16万元(其中:接待费支出121009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90.80万元,2019年1至9月份实际支出41.12万元(其中:接待费支出104283元)。学院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省委、省公安厅关于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学院2018、2019年度接待经费预算为45万元,实际费用支出均控制在14万元以内,大幅度的减少接待经费开支。但在财务管理中:热情服务与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与师生的期待有差距;其主要原因是没有把为师生服务的意识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监管力度不够,与物业公司的沟通不够。没有树牢为师生服务的意识,目前,手机APP报修软件正在试用过程中,今后争取有大的改进。总体学院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实行公务派车,但后勤管理处反映有时候还是会出现派车申请人和乘车人不一致的现象出现。今后,后勤管理处要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加强监管,不断优化、细化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十六)办公用房方面:学院严格按照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标准落实学院办公用房。

四、对照“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大”等问题

(十七)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情况:学院党委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制定了《中共江西警察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还加强了对在校学生的廉政教育,并将学生的廉政教育纳入学院教学计划。每年都按管理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终进行专门考核。但有的基层组织在履职过程中“宽、松、软”的现象依然存在。

(十八)纪委改革、“三转”工作的情况

根据省纪委《关于深化省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的意见》,学院党委于今年6月份印发了《中共江西警察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化学院纪检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同时向省公安厅行文要求调整机构设置,并于8月底省编办进行了汇报沟通。据悉,省厅已行文转报省编办,省编办相关处室正在提拟办意见报省编委会审批。因机构和编制尚未落实到位,改革任务没有按要求完成(省纪委已多次催促了解学院落实情况),学院纪委职能还没调整到位,如:审计职能未分离、还承担参与了一些上班考勤、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验收等工作。需修改学院的相关制度,调整相关职能。

五、对照“巡视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方面

(十九)巡视整改落实情况:2015年12月7日至2016年1月17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院党委进行巡视后,2016年2月24日下午,巡视组就巡视情况向我院党委进行了反馈。学院成立了书记、院长挂帅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另外成立了“人事管理”、“基建管理”两个工作小组,学院党委连夜召开专题会议,逐条进行梳理,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于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汇编成上(人事管理)下(基建管理)两本书,向省委巡视组汇报,得到省委巡视组的好评。人事工作方面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经再次核查未发现新的问题。剩下的有两项因须被审计方的配合和需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还未完全落实:

一是新校园建设的二审工作未完成,到目前只完成三分之二,纳入二审的23个项目已完成15项,正在审计的有7项。需进一步协调施工单位配合二审争取早日定案。

二是新校园建设整体验收工作未完成。

学院领导带领后勤处同志与新建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验收程序已经启动。

六、其他方面的情况

(二十)工棚搭建方面的情况:因江西警察训练基地项目因乙方违约,并擅自搭建的两个大型工棚至今已有7年,且无人看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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