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警察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   查阅次数:   发布时间:2020-09-30 10:13:38
  •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招聘博士、硕士公告

    江西警察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警察学院是江西省唯一的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主要承担公安高等学历教育与警察职业培训教育。学院源于1951年成立的江西省公安学校,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江西警察学院。学院实行省政府领导,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江西警察学院增挂 “江西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牌子,实行公务员管理,同时设立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学院设10个教学系部,经批准设置15个本科专业,在校生4600余人。现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公安管理学、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等9个公安专业,法学、信息安全、英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4个普通专业,覆盖法学、工学、教育学、文学等学科门类。侦查学、治安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个学科被确定为江西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2015年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被评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2019年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被评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被评为江西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博士人才。

    2、​ 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教研岗

    2

    法学理论(03010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刑法学(030104)、民商法学(030105)、诉讼法学(030106,刑事诉讼法方向)专业,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教研岗

    2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081104)、信号与信息处理(081002)、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专业,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教研岗

    1

    行政管理(120401)、社会学(030301)专业,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之后出生)

    教研岗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专业,中共党员,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之后出生)

    教研岗

    1

    管理学类(12)专业,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教研岗

    1

    心理学类(0402)专业,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以上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三、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

    (二)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均要求为电子材料):

    1.个人简历(含应聘者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及研究方向、各类奖励或荣誉等)

    2.相关资质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奖励或荣誉证书等。海归博士应额外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

    3.提供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重要学术论文及收录情况、代表性科研项目情况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91-88673025;

    2.报名邮箱:jxjcxyrsc@163.com

    3.联系人:梅老师、赖老师;

    4.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梅岭大道1666号江西警察学院人事处,邮编:330103。

     四、考核办法

    1.心理测试:应聘者应先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达到标准者,方能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须在学院指定的省级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含政审)合格,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事业编制调入或接收,纳入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事业编制管理。

    七、待遇 

    (一)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二)享受博士补贴、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学位津贴待遇、校内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奖金待遇。其中博士补贴、学位津贴在每年学院绩效奖金中经年度考核发放,考核优秀和称职(合格)的全额发放;基本称职的按40%发放;不称职的不发放。

    1. ARWU、QSTHE世界大学排名列前200名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的,享受博士补贴30万元(分10年支付),学位津贴6000元/年;

    2.上条之外的国(境)内“985”、“双一流”高校(学科)博士学位的,享受博士补贴25万元(分10年支付),学位津贴4800元/年;

    3. “211”、公安政法类院校博士学位的,享受博士补贴20万元(分10年支付),学位津贴3600元/年;

    4.其他高校博士学位的,享受博士补贴10万元(分10年支付),学位津贴2400元/年。

    5.3年内可享受校内聘任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绩效奖金待遇。

    (三)符合南昌市“人才10条” 政策有关规定的,可享受南昌市政府给予的相关待遇。

    江西警察学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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