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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察学院招生事项权责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19 15:31: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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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生源
行政主管机关
依据
实施机构
招生流程
招生
公安类专业生源:高考成绩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提前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
普通专业生源: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
省公安厅、省教育厅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招生简章》。
学院招生部门
编制招生计划、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公安类专业考生录取流程: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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