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

江西警察学院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10 16:30:57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做好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赣教函[2014]117号)文件精神和学院的有关安排,我院在2015年度继续有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1412月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制定了《江西警察学院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赣警院字[2014]116号),同时,对学院门户网站里的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多次的调整、细化和升级改造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度、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学院有关信息。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院主动公开信息在基本信息方面:1、有办学规模、院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2、学院章程及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5、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62015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招生考试信息方面有1、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2、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3、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方面有: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3、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5、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6、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人事师资信息方面有:1、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2、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3、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4、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教学质量信息方面有:1、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2、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3、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4、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5、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6、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7、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8、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生管理信息方面有:1、学籍管理办法。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4、学生申诉办法。学风建设信息方面有:1、学风建设机构。2、学术规范制度。3、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学位、学科信息方面有:1、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2、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方面有: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其他方面有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等。

    学院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信息有116条,其中基本信息40条,招生考试信息7条,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30条,人事师资信息6条,教学质量信息10条,学生管理服务信息8条,学风建设信息5条,学位、学位信息6条,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1条,其他信息4条。学院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的新闻动态信息近500条,通知公告近40条,教学动态30多条,科研动态近40条,招就动态、招生咨询、招生服务信息等50多条及多条其他与师生紧密相关的信息。除学院网站外,学院还通过多种渠道,如校报校刊、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全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因学院所有公开的信息都由学院各部门自行按照信息公开及保密的原则和程序,报本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再进行公开。2015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同时,2015年度也没有收到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法律政策不予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均没有发生。
     
三、未来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虽然我院积极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学院在之前未做过相应的工作,在工作中存在很多的不足。为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院系两级领导工作机构,建立科学高效的院系二级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出台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

二是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渠道。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发挥信息化渠道的重要作用,对于面向全院师生、量大面广的服务类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做好全面、细致、规范的公开公告,建立查询体系。同时,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三是抓住重点,加大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继续细化和深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已有信息公开内容并重点推进。同时,把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制定重要文件和报告的必经程序,在制定学院改革与事业发展等一系列重要规章制度和文件的过程中,分别通过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教代会、专题研讨会和座谈会等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开征求意见,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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