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

江西警察学院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26 09:23:28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7]174号)要求,在对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逐项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本工作报告。

 一、工作概述

 一年来,学院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严格执行《江西警察学院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良法善治体系建设。

 在信息公开专栏,我院根据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和修改了学院简介、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等基础信息,及时更新和修订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时上传和更新在校生信息、专业信息、教职工信息等所有《清单》内要求公开的信息。同时在2017年,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新增了“三公经费”、“权责清单”、“政策法规与解读”等栏目,并对栏目做到了信息的及时上传和更新。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方式和途径

通过学院门户网站(www.jxga.edu.cn)、信息公开专栏、内设二级子网站、新媒体(政务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公开有关信息;通过传统媒介(制度汇编、大事记、学生手册、统计报表、院报院刊等)公开有关信息;通过宣传栏、校园广播、电子屏等形式公开有关信息;通过院长与学生面对面座谈、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通报学院整体或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向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省教育厅报送学院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等方式,向社会和上级主管部门公布学院发展信息。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在全院工作层面,通过发挥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简称OA系统)公开发布学院动态信息,院领导工作安排(主要是以新闻动态形式)、院领导值班安排(每周发布一次)、院领导接待日安排、统计报表等,并及时发布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及各类专题会的会议纪要、重大会议讲话文稿、各类会议通知、学术活动等,让师生了解信息,通晓校情。

在人事工作领域,学院组织人事处及时做好《人事师资信息公开》和《党建思政工作网》材料信息的上传更新工作。先后公布上传了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相关材料100余份;公布上传了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等信息材料30余份。

在财务工作领域,学院财资处公布了学院固定资产情况(含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情况)、土地使用权情况、仪器设备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文件、2016年学院决算报表、2017年学院预算报表、三公经费和经过批复、调整后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主动公开了2016年度“三公经费统计表”、20171-8月“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表”。同时在学费收费点和相关网站公布了各类收费项目和乱收费举报电话。

在招生就业工作领域,学院招生就业处公布了《江西警察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年江西警察学院提前二本批次录取分数线》、《江西警察学院2017年录取标准及人数》,公布了《2017年江西警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江西警察学院2016届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及就业流向一览表》等。同时公开招生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进一步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

在招生宣传工作方面,为杜绝虚假不实信息,学院招就处利用多种渠道,客观开展招生就业宣传工作。第一、考生高考前后,招就处利用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直通车》、《高中生之友》等媒体进行宣传,确保每个考生能查询学院招生各项信息;第二,认真组织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种咨询活动,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参加网上咨询会等招生宣传活动,共接待家长、学生咨询3000余人次;第三、安排专人在学院招生就业大厅接受考生及家长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第四、精心设计、制作并在学院门户网站及其他多种渠道宣传《2017年江西警察学院招生简章》,让学生及其家长充分了解我院;第五、通过 “江西警察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招生简章》、《招生计划》、《面试考生须知》、《志愿填报指南》等推文,通过与省公安厅、各设区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的互动等,宣传我院招生工作,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本、专科生教育领域,凡重大教学方面政策出台前,都通过教学工作例会、征求意见会、网络师生通道等方式,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反馈。每年年初定期发布质量报告,新增2015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每年年底定期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新增2016年毕业生质量就业年度报告。同时对各类教学项目评审结果、学科情况、专业情况等在网络上进行信息公示,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在科研工作领域,及时修订和更新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公示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及时公开学院对外合作交流情况;及时公示各类行业专家评选推荐;及时公开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各类科研动态信息数据等。

在学生工作领域,学院学生处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修订《江西警察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江西警察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江西警察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江西警察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等重要制度并及时公布,向学生传达。及时发布各级各类活动开展情况,并将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公告、过程、结果及时予以公开,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学生反馈意见。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透明、全面,接受学生监督。

(三)公开信息数量

 一年来,据不完全统计,我院主动公开信息共7000余条,其中,通过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其他内设二级子网站等公开信息4300余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信息1660余条,通过校报校刊、宣传栏、信息公开栏、校园广播等传统媒介形式公开信息1240余条,其他如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信息27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现所有公开的信息都由学院各部门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程序,在遵循保密原则的基础上报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再进行公开。学院通过多种信息公开途径,及时、完整地向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各类可公开信息,并借助通畅的信息反馈渠道,收集相关信息诉求,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相关信息的知情权。一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得到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充分肯定。截至目前,学院未出现一例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或投诉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均没有发生。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是尊重社会公众及师生知情权,促进了解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窗口,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一年来,虽然我院积极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扎实有效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与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们学院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部门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存在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不够全面、不够及时、信息更新缓慢等问题;二是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存在催一下动一下,不催就不动的现象;三是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把控能力不足,有些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于学院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院今后拟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学院各部门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力度,让信息公开工作真正作为各职能部门一项常规性工作,需常抓不懈;二是根据信息公开的需要,丰富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渠道,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参与性,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不同领域的信息公开。三是增强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在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中,平常要加强对信息员的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抓住重点,加大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江西警察学院

20171026

 

附件:2017年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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