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下午,副院长、评估办主任周忠伟在教务处316会议室主持召开一级条目组组长会,对近期合格评估工作进行了布置。
周忠伟副院长首先宣读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参评学校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76号),明确了我院将于2017年下半年参评。其次,周忠伟副院长就评估中心起草的《评估材料准备与日常工作安排表》(简称“安排表”)的内容以及条目组长如何开展评估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与思路,并要求与会的一级条目组组长在会议第二天对《安排表》反馈修改意见。
通过讨论,会议决定,一级条目组组长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会议时间为每周二上午9:30,参会人员为一级条目组组长、督查工作组长、评估办成员、学生助理。周忠伟副院长在会上特别强调督查在评估工作中的重要性,要求督查工作组组长必须参加每次合格评估会议,并对合格评估工作及时监督、通报。
评估办副主任、教务处处长曾隆满、督查工作组组长胡小丁、七位一级条目组组长及评估科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