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警察学院自考助学班招生简章
  • 信息来源:   作者:admin   查阅次数:   发布时间:2009-06-25 00:00:00
  • 为帮助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水平人员自学成才,提升学历层次,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赣高教字[2007]65号),我校已获得自学考试《江西省社会助学许可证》,拟于2009年下半年举办高中起点达专科、高中起点达本科自考助学脱产班。

    一、助学专业

    高中起点达专科:公安管理专业、法律事务专业(主考学校是江西警察学院);

    高中起点达本科:法律事务、治安管理专业函授专科套读公安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本科(专科主考学校是江西警察学院,本科主考学校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二、学习方式

    学生住校脱产学习,配备专职班主任,参照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生警务化管理方式管理。

    三、学习年限

    高中起点达专科:以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设考轮次为年限,每一轮次为两年。

    高中起点达本科:函授专科须在当年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招生考试,录取后学制为三年,在此期间可以套读公安管理专业本科自学考试,每一轮次为四年。

    四、学习费用

    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的社会力量办学和专科函授收费标准,我校自考助学班收费标准为(学费不含论文指导、答辩、考务及毕业证办理、成人高考报考费、本科自考委托开考费等费用):

    高中起点达专科学费:脱产两年每学年3800元;

    高中起点达本科学费:函授三年每学年1400元,本科脱产四年每学年3800元;

    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000元(住宿费不含被装、保险及军训等费用);

    详细收费项目见新生入学须知。

    五、教学与管理

    严格按照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专业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所有课程均由我校及相关学校的专业教师任教,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或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建立学习档案统一管理,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的督导和检查。

    六、毕业

    学生通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颁发由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学校盖印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可上网查询,并可参加相应职位的公务员招录考试。本科毕业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在校期间未能全部通过课程考试者,可继续就读或将本人学习档案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

    七、时间安排与报名联系方式

    20097197接受报名,98日来校报到,9月9-20日军训,9月21正式上课。

    江西警察学院成教处办公电话:0791-867306686730658673063

    移动电话:0791-8106607老师、13870869755老师、13970099162老师、13907002019老师、13970822698老师。

    八、学习地点

    江西警察学院(南昌市新建县望城镇云湾公路1666号,222路公交车直达)。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www.jxg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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