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位于南昌市新建县云湾公路1666号,为优化校园环境,改善办学条件。拟开工建设校园人工湖及中心广场。现就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及要求明确如下:
一、 工程项目名称:人工湖、中心广场,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200万元,建设周期分4个月(2009年7月--2009年10月);
二、 本工程采用投资方全额投资,学校分期偿还的方式运作,偿还期自开工之日起不短于18个月;
三、 投资方需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少于人民币220万元;
四、 本工程按江西省2006年定额和规定的工程类别以及江西省颁布的同期造价信息取费和结算;
五、 凡具有投资资质、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含本数)的非国有投资公司,若有意投资合作,请携带公司行政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和文件,于2009年6月11日下午四时前,前往我校后勤管理处报名。学校将于6月12日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于6月15日向合格的投资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六、 联系人:江西警察学院后勤管理处胡细庭,地址:新建县云湾公路1666号,电话:0791?D8673137。
二00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