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江西警察学院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公告
  • 信息来源:   作者:   查阅次数:   发布时间:2017-05-09 10:19:25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7]6号)文件精神(附件一),江西警察学院今年继续在江西省各校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相关本科专业学习,招生计划40名。

    、请各高校参照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三),推荐优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学生,参加选拔考试,推荐名额不限(个人报名不受理)。

    、请在518前将下列材料寄(送)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本校考生以中队为单位到办公楼二315办公室报名)

    1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附件五);

    2、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考“录简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本校考生在院档案馆复印盖章);

    3、考务费(每位考生100元,交我院财资处;外地考生可通过银行汇款至我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西警察学院综合服务中心、账号:3600105055005250376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桃苑支行。汇款时请注明考生姓名,并将汇款凭证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报送至我院教务处);

    4、一寸免冠纸质和电子照片一张(与报名表同底片,纸质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大小不超过30kb,不低于6kb,尺寸不超过480*640,且高大于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学校集体报名汇总表一份(附件四)(注意区分本校和外校专用表)

    、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后,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各招生学校报考,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与报名表同底片),填写《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表》(附件六)其他要求同普通考生

    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考试科目与招生学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录取分数线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定。

    四、考试具体安排

    时 间

     

    专业

    63上午

    63下午

    900—1100

    1430—1630

    法学

    刑事诉讼法

    宪法

    侦查学

    刑事诉讼法

    公安学基础理论

    治安学

    刑事诉讼法

    公安学基础理论

    刑事科学技术

    刑事诉讼法

    公安学基础理论

    注:1、考试时间:以教育厅确定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江西警察学院。

    2、各门课程的参考教材:

    ①《宪法》(第四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2月第4版,书号:ISBN978-7-04-044179-6

    ②《公安学概论》:周忠伟主编,江西高校出版社2013年版,书号:ISBN 978-7-5493-0734-0

    ③《刑事诉讼法教程》:阮国平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32月第3版,书号:ISBN 978-7-5653-1254-0

    3、各门课程的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请按照《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主要工作安排》(附件七)报名与推荐,集体报名表通过E-mail至我院教务处,邮箱地址:jxgzjwc@126.com

    五、 报考条件及要求

    1、各专业报考符合《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一)及《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附件二)要求: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含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经所在高校推荐,可报名参加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选拔考试。

    2报考公安类专业(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的考生同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①身体合格条件:报考公安普通高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 1.70 米,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 1.60 米,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身体匀称;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肝功能正常;无器质性心脏及血管疾病;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检验事项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规定。无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察职业的疾病。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测 试 项 目

    合 格 标 准

     

     

    50

    7"1 以内(含 7"1

    1000

    4'05" 以内(含 4'05"

    俯卧撑

    10 秒内完成 6 次以上(含 6 次)

    立定跳远

    2.2 米以上(含 2.2 米)

     

     

    50

    8"6 以内(含 8"6

    800

    4'00" 以内(含 4'00"

    仰卧起坐

    10 秒内完成 5 次以上(含 5 次)

    立定跳远

    1.5 米以上(含 1.5 米)

    政审合格条件: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继续按照2006年印发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可登录江西警察学院官网招生就业栏查看)。

    ③生源地要求:非本省生源(指高考前户籍不在江西的)不能报考公安专业。

    六、面试及政审事项

    凡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且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来我院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江西警察学院。

    2、面试内容

    ①资格审核:验证、查分等;

    ②身体常规检查:身高、体重、视力、辨色、听力、外科、内科等;

    ③体能测试(见《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表》)

    ④综合素质测试:整体形象、语言表达及思维反应等。

    3、政审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按照《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政审表可在江西警察学院官网招生就业栏下载。政审材料邮寄到学院教务处。

    七、录取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全省英语科目(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笔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本校的英语科目录取分数线,确定各相关专业最低控制线等录取条件,按省教育厅要求择优录取。录取时因未达专业录取条件而未录满的名额由学院调剂处理。

    八、学费和待遇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录取相应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按照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公安专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能否具有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资格,要根据当年的招录政策确定,在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时须和我院签订有关协议,在协议中予以明确。

    、推荐报考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的学生请于61-2日到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办公楼二315室)领取准考证。各位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63日各门课程考试。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88673039)、邓老师(88673039

    地址:南昌市兴湾大道1666号   邮编:330100

     

    江西警察学院教务处

                                                      201753 

     

     

    附件一

    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赣教高字〔201517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高校

    2017年我省招收专升本普通高校(共22所):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赣南医学院、宜春学院、上饶师范学院、九江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新余学院、萍乡学院、景德镇学院、江西科技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江西服装学院、南昌工学院、江西工程学院、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二、招生计划

    有关招生高校确定招生专业及人数,报省教育考试院汇总,经省教育厅核定批准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专升本招生计划包含在2017年下达给各高校本科招生总计划之内。

    三、推荐选拔办法

    按照《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可自愿报名,经所在高校推荐和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全省统一选拔考试,招生高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招生高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予以公示。

    四、报名工作

    考生所在高校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的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考生到所在高校教务处申领、填报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3份。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高校,并缴纳报考费。各推荐高校须于52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2份及考生个人一寸照片报送招生高校。各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数据上报要求(见附件4),统一采集考生报考信息。

    报名考试费按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规定,招生高校收取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原定报名费130元,其中英语科目考试费每人30元,因我省专升本英语科目成绩采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成绩,不另行组织英语科目全省统一考试,免收)。

    五、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两门基础科目考试由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命题、制卷、划线等),考试时间统一为63日。英语科目成绩采用2017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成绩,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适当比例确定全省英语科目(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笔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高校可在省控线之上,划定本校的英语科目录取分数线。

    六、选拔工作要求

    各招生高校要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普通高校专升本阳光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各招生高校要依据相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考试信息,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各招生高校不得举办专升本考前辅导班,不得向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提供举办专升本辅导班的相关考试资料、场所及设施等,违者将取消专升本招生资格。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关于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的考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退役士兵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科目与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报考资格由招生高校审查,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报考,只能选报一所高校。

    八、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实施

    九、数据报送

    今年起我省专升本数据通过江西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平台(http://111.75.211.142)上报。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报名库、成绩库、考生照片须于2017630日前上报,考生录取库须于2017730日前上报,超过时限后将无法上报,所造成的后果由上报学校负责。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校专升本上报数据标准要求(见附件4),认真整理考生报名信息、照片、成绩、录取数据,仔细核对校验,要求最终报名数据100%准确,上报教育部的信息以平台数据为准,上报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上报数据除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依据外,还将作为有关部门审计的依据,由上报单位负责并解释。

    平台联系人及电话:黄琛 0791-86765367  86392175

    十、其它事项

    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负责。办公地址: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 江西教育发展大厦718室,联系人及电话:李小桃 0791-86765360。主要工作安排见附件3

        附件1.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

                

              2.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

                兵专升本报名表

              3.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主要

                工作安排

              4.普通高校专升本上报数据标准

     

     

    江西省教育厅   

    2017428  

     

     

    附件二

    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的通知

    赣教高字〔201517

    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我厅对《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从2015年开始执行。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4月3

     

    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使部分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能够进入普通本科阶段学习,做好我省普通专升本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高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设置标准的普通本科高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按规定的推荐选拔程序和招生计划,招收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二、具有推荐资格的高校: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以及承担普通高职高专招生任务的成人高校。

      三、招生计划:专升本招生规模原则上应控制在当年招生高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5%以内,由招生高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核准,专升本招生计划列入招生高校当年本科招生总规模之内。

      四、推荐选拔的范围和条件:凡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考试舞弊或受到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经所在高校推荐,可参加选拔考试。

      五、推荐选拔程序:

      1.招生高校发布专升本招生公告。

      2.考生在所在高校报名,所在高校审查报名资格,按规定的条件向招生高校推荐。

      3.考生参加选拔考试,招生高校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选名单

      4.招生高校公布录取方案和入选名单。

      5.招生高校入选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6.录取考生凭招生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盖印的《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和户口迁移手续。

      六、选拔考试:选拔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基础课。2015年英语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2016年开始采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成绩作为英语考试成绩,不再另行组织全省专升本英语统一考试。两门基础课考试由各招生高校组织。

      七、学籍和编班:经过选拔考试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籍转入本科高校,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也可单独编班。

      八、学费和待遇: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招生高校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普通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招生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毕业后自主择业。

      九、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录取,考试科目与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只能报考一所学校。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报考,报考资格由招生高校审查。

    十、工作要求: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张榜公布并网上公示推荐名单和入选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推荐选拔质量。招生高校要做好专升本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对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对违规违纪的部门、机构、学校、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三

     

    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备注

    侦查学

    10

    公安专业

    治安学

    10

    公安专业

    刑事科学技术

    10

    公安专业

    法学

    10

    普通专业

    合计

    40

     

     

     

     

     

    附件四:江西警察学院2017年“专升本”报名情况汇总表.zip

     

    附件五

    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表

    报考学校: 江西警察学院               报考专业                

    PETS(二级)准考证号:                    本人联系电话: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贴照片处

    1寸彩照)

     

     

     

     

     

    本人有效身份证号

     

     

     

     

     

     

     

     

     

     

     

     

     

     

     

     

     

     

    本人高考考生号

     

     

     

     

     

     

     

     

     

     

     

     

     

     

     

     

     

     

    现就读学校

    所学专业

    年级

    学制

    担任何

    种职务

     

     

     

     

     

     

     

    本人户籍所在地地址 

     

    考试类别 (城市往届/农村往届)

     

    录取通知书收件人        

     

     收件人手机号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邮编

     

     

     

     

    专科综合测评情况

    (名次/人数)

    受奖励情况

    受纪律处分情况

     

     

     

    选拔

    测试

    成绩

     

      1

    基础2

     

    招生专业测试名次

     

     

     

     

     

    推荐审批情况

    院系意见

     

     

     

    就读

    学校

    意见

     

     

     

     

    招生

    学校

    意见

     

    注:1、本表一式二份,招生高校、学生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2、“户籍所在地地址”栏填写身份证上的住址;

    3、“专科综合测评情况”栏目填写格式为:测评名次/本专业人数;

    4、“受奖励情况”、“特长”栏若填不下可另附纸。

    附件六

    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

    报名表

     

    报考高校               专业               准考证号          

    参加高考考生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1寸)

     

     

     

     

     

    毕业高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毕业证书编号

    入伍时间

    退役时间

    退役安置地(市、县)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选拔

    考试

    成绩

    英语

    基础1

    基础2

    总分

    招生专业测试名次

     

     

     

     

     

    招生高校意见:

     

     

     

                                                   (盖章)

                                          年    

     

    注:本表一式二份,招生高校、学生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附件七

    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主要工作安排

    时间

    主要工作安排

    3

    本科高校向省教育厅高教处申报专升本招生资格

    4

    省教育考试院印发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文件

    4

    有关高校申报招生专业类别、专业及计划数

    420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核定专升本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同意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招生公告

    520

    推荐高校向各招生高校集体报名

    530

    各招生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专升本考试工作方案、考生人数及考场安排等

    63

    全省统一选拔考试

    6

    省教育厅印发录取工作的通知

    630

    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英语科目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招生高校公布基础课考试成绩并完成考生报名信息、成绩信息的上报工作。

    710

    各招生高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经省教育厅同意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7月中旬

    领取发放专升本新生录取通知书。

    730

    省教育考试院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并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数据。

    8

    招生高校完成专升本新生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

     

     

    2017年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考试课程大纲.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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