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帮扶办法新闻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02-22 15:49:28 浏览次数:次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完善学校、专业院系和家长协同育人机制,根据《江西警察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业预警帮扶是指学校依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培养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每个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三条 学业预警分为黄牌预警和红牌预警 (一)黄牌预警对象 每个学期期末考试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二)红牌预警对象 1.每个学期必修课程经补考后不及格者; 2.必修课程重修后不及格者; 3.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者; 4.前六学期结束后,公共选修课修读学分未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学分者。 第四条 学业预警帮扶工作由学生所在专业院系具体执行,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 第五条 学业预警帮扶工作流程 (一)黄牌预警 1.每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各专业院系指定专人将本院系学生考试成绩分中队下发给指导员; 2.指导员负责筛选出本中队达到黄牌预警条件的学生,并通知和提醒预警学生做好补考复习工作; 3.预警工作完成后,以专业院系为单位在线填报《江西警察学院黄牌预警帮扶汇总表》(附件1)。 (二)红牌预警 1.补考成绩公布后,各专业院系指定专人依据红牌预警条件进行核对统计,对进入红牌预警的学生名单进行汇总; 2.各专业院系确定红牌预警名单后,指导员作为帮扶责任人向本中队被预警学生下达通知、警示谈话、联系家长和确定帮扶措施,并将《江西警察学院红牌预警帮扶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分别报教务处和学生处,教务处负责协调教学单位落实帮扶措施。 (三)督促、检查 学生处负责对各院系学业预警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和掌握全校学生学习的总体状况和学业预警帮扶的有关情况,将学业预警帮扶工作状况和工作成效作为各院系学生大队和指导员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六条 各专业院系要建立红牌预警学生学业预警帮扶档案,按学期归档,学生毕业两年后统一销毁。 第七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