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2013-2014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4-10-09 09:21:42 浏览次数:次为做好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赣教函[2014]117号)文件精神,2014年11月,我院专门召开了院长办公会议。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关于做好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赣警院字[2014]88号),成立了江西警察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政治部主任任副组长,院领导及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设立了江西警察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院办。 2014年12月,我院完成了学院门户网站的升级改造工作,并按教育厅的规定,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栏目。根据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院主动公开信息有学院概况、教务管理、师资培训、学生管理、警学研究、招生就业、后勤管理、成人教育、警察培训、影音播客等。具体如下:涉及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重大切身利益的情况;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等有关信息情况;财务信息情况;招生信息情况;以及学院简介、现任领导、历史沿革、历任领导、院园风光等。通过校园网主页、校内办公自动化网站、各二级单位网站等信息平台,基本实现了包括新闻动态、校园公告等信息公开;招生就业处进一步对招生网站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建设,凡是与招生相关且必须公开的信息一律在网站发布,满足了广大考生的信息需求,接受了社会的监督;科研部门整合资源,完善了科研管理系统,及时公布各类科研项目进展情况。 三是抓住重点,加大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继续细化和深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已有信息公开内容并重点推进。同时,把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制定重要文件和报告的必经程序,在制定学院改革与事业发展等一系列重要规章制度和文件的过程中,分别通过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教代会、专题研讨会和座谈会等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开征求意见,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