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丹等同志聘任专业技术八级以下岗位的通知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19 17:33:57 浏览次数:次关于吴丹等同志聘任专业技术八级以下岗位的通知
院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警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赣警院字〔2015〕37号)、《江西警察学院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赣警院字〔2016〕36号),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院职称工作委员会评议,各教学系部、组织人事处分别组织评审,公示,职称委员会备案,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下列人员聘任专业技术八级(含)以下岗位: 一、主系列聘任24人 1.侦查系聘任2人 十一级(2人):吴丹、马慧敏 2.治安系聘任2人 十一级(2人):陈娴、李力韵。 3.刑事科学技术系聘任1人 十一级(1人):潘筱佳。 4.安全管理系聘任1人 十级(1人):黄烨。 5.交通管理系聘任1人 十级(1人):李荣。 6.警务实战训练部聘任1人 十级(1人):张惠文。 7.人文与管理系聘任4人 十一级(4人):吴昊、文津、赖利燕、徐佳丽。 8.体育系聘任3人 十级(2人):袁安、何海华。 十一级(1人): 古越。 9.基础部聘任4人 十级(1人):蔡蓓。 十一级(1人):刘江清。 十二级(2人):江兰兰、康艳。 10.经济与犯罪侦查系聘任4人 十级(1人):王谦。 十一级(2人):田仁德、谢丽芝。 十二级(1人):陈虹。 11.学生处聘任1人 十级(1人):周煜川。 其中王谦同志的聘期从2015年2月10日起算;张惠文同志的聘期从2015年6月10日起算;李荣同志的聘期从2015年10月13日起算;黄烨同志的聘期从2015年11月3日起算;马慧敏、李力韵、潘筱佳、吴昊、徐佳丽、古越、刘江清、江兰兰、康艳、田仁德、谢丽芝、陈虹等12位同志的聘期从2015年11月10日起算;文津同志的聘期从2015年12月10日起算;吴丹、袁安、周煜川等3位同志的聘期从2015年12月21日起算;陈娴、赖利燕等2位同志的聘期从2015年12月31日起算;何海华同志的聘期从2016年2月15日起算;蔡蓓同志的聘期从2016年4月19日起算。以上人员的聘期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二、辅系列聘任7人 九级(2人):黄晓玲、钟文。 十级(3人):洪敏、戴云云、杨泳。 十一级(2人):黄水根、熊佳莹。 其中黄晓玲、钟文等2位同志的聘期从2015年1月1日起算;洪敏、戴云云等2位同志的聘期从2015年11月3日起算;黄水根、熊佳莹等2位同志的聘期从2015年11月10日起算;杨泳同志的聘期2015年12月21日起算。以上人员的聘期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江西警察学院 201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