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2014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新闻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03-02 11:59:29 浏览次数:次江西警察学院 201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一、2014届毕业生规模与总体结构 1、毕业生人数 2014年,江西警察学院共有毕业生1483人,其中本科毕业生657人,占毕业生总数的44.30%,专科毕业生826人,占毕业生总数的55.70%。 2、毕业生男、女比例 1483名毕业生中男生1079人,占毕业生总数的72.76%;女生404人,占毕业生总数的27.24%。各学历层次毕业生性别比例构成如下:
3、毕业生生源地 1483名毕业生本省生源人数为1387人,占毕业生总数93.53%,外省生源人数为96人,占毕业生总数的6.47%。
4、毕业生专业分类 本科设置专业有:法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学、治安学;专科设置专业设置安全防范技术、表演艺术、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公共事务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体育、摄影摄像技术、侦查、治安管理。具体的人员配置如下表
说明:上表中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毕业生为招录体制改革班学生,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毕业生为当兵复学的学生。
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1、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2014届毕业生总体就业人数为1067,就业比率为71.95%。本科毕业生就业人数480人,就业比率为73.06%,专科毕业生就业人数为587人,就业比率为71.07%。 2、毕业生各专业就业率如下显示:
3、就业困难、家庭困难、残疾人毕业就业率 我院2014届毕业生中无残疾人,家庭困难的毕业生有40人,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有1人。毕业时一次就业人数为39人,就业率比率为97.5%。 三、毕业生去向及地域流向 1、毕业生行业分布
2、毕业生地域流向 2014届毕业生地域流向如下表:
四、毕业生自主创业 2014届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为零。无毕业生办理《自主创业证》或以实体形式、电子商务形式认定的自主创业者。
五、促进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 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创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为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4年学校就业工作呈现出如下特色: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学院毕业生就业制度 继续全面落实和深化“一把手”工程,在院党委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完善院系两级就业指导机构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学院依旧成立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系(部)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实施办法,检查、监督各系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执行情况,研究处理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特殊情况事件。招生就业处作为职能部门,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学院领导及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负责统筹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各系部成立以主任为组长,政委为副组长,大队长、团总支书记及各毕业生区队指导员为主要成员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系部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落实本系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事宜。大队长兼任系部毕业生就业工作联络员,负责毕业生就业情况相关数据上传下达工作。 学院就业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四次,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为完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2014年3月,学院印发了《江西警察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并以此制定了《2014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针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学院慎重提出做好未考上公务员或落实其它工作单位毕业生到市县区公安机关担任协警员的决定,并于2014年4月出台了《关于做好我院毕业生担任市县区公安机关协警员的工作方案》,为完成201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2、加强就业宣传,引导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2014年,受以前年度招录人民警察编制没有落实到位的影响,江西省统一招考公务员职位中招录警察职位十分有限,单独招录人民警察机制还不健全,公安院校毕业生进入公安机关工作的主渠道还不畅通,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学院及各相关单位、系(部)加强就业政策宣传,组织毕业生学习国家、省、市各有关部门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帮助毕业生尽快了解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具体内容,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活动,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就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积极做好我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及在校大学生入伍工作。各系(部)经常召开主题队会或采取其他多种活动形式,针对我院毕业生,尤其是公安专业毕业生放弃灵活就业、“有业不就、非公不考”的思想状态,加强毕业生就业观念的教育,帮助毕业生客观、理性、辨证地认清就业形势,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牢固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思想,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积极主动地先行就业,多渠道就业。 3、改造就业大厅,提升就业指导工作能力和效率 学院对行政楼217室原就业大厅进行了装修改造,并成立“就业指导中心”,由招生就业处就业科的工作人员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教研室的授课老师轮流值班,接受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咨询、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手续办理以及其他就业指导相关内容的咨询,提高了就业指导工作效率。 为了更好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升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的就业指导工作能力,招就处分别两次组织学院各系部大队长、毕业生中队指导员共25人次参加省教育厅举办普通高校千名班主任、辅导员免费业务培训。不仅如此,招就处还分别对2014、2015届毕业生中队指导员进行了毕业生就业知识培训,提高了毕业中队指导员的就业指导水平。204年,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选派了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及兼职教师参加了各类就业指导业务培训,着力扩大学院公共服务影响力,提升就业指导工作能力,从而能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 4、及时发布信息,构建我院特色的就业信息网络服务系统 为构建具有我院特色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网络服务系统,招就处严格管理招生就业网站,充分利用学院招生就业网及时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全年共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九十多条条,发布招聘岗位两千九百多个),宣传国家及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大学生入伍预征、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指导毕业生择业和就业。与此同时,建立了2014届毕业区队指导员飞信及QQ群系统,通过校园OA、招生就业网站、飞信及QQ群系统等多种渠道,及时向指导员和毕业生传递招考、招聘信息,答疑解惑,接受毕业生有关就业方面的各项政策咨询、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手续办理及其它就业指导工作。 5、开拓就业渠道,积极推进毕业生到市县区公安机关担任协警员工作 针对严峻的就业形势, 2014年3月26日,学院借省公安厅举办公安局长培训班之机,及时了解全省市县区公安机关协警员岗位的需求情况。通过调查摸底,全省市县区公安机关需要大量的协警员,为此,招就处慎重提出做好未考上公务员或落实其它工作单位毕业生到市县区公安机关担任协警员的建议。为做好该项工作,学院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我院毕业生担任市县区公安机关协警员的工作方案》,程小白院长、周木岚副院长分别主持召开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客观分析了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把推荐毕业生担任市县区协警员,作为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兜底”政策。要求各系部主任、政委、学工大队长及毕业中队指导员要想方设法做好毕业生思想工作,帮助毕业生分析形势、正确定位、转变观念、调整心态,顺利就业。 各系部主任、政委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利用各种方法,积极和本系部毕业生加强联系和沟通,如治安系利用毕业生回南昌参加公务员考试时间召开动员大会,交通管理系赴深圳召开毕业生就业推介会,侦查系、治安系政委亲自带队赴深圳、惠州等各个实习点进行思想动员,科技系为本系部报名担任协警员各项工作做了精心安排,经济犯罪侦查系政委亲自制作《2014年经侦系就业协警意向统计表》。 经过各方努力,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为我院毕业生提供了两千一百多个协警员岗位,我院共计830人毕业生报名担任协警员,其中男生616人,女生214人;学院按照毕业生意愿,于2014年5月底到6月初,安排各系部领导赴全省74个公安机关签订《就业协议书》。至毕业前夕,共签订《就业协议书》572份。 6、缓解就业压力,努力争取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特殊政策 2013年下半年,江西省编办有一个意见,要求各基层公安机关用三至五年的时间“消化或冲抵”前几年扩招警察的编制,在这期间停止招收警察工作。省编办的意见事关未来几届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出路,事关他们能否顺利入警和从警问题。招就处第一时间积极应对,在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反复与省公安厅汇报,并正式代表学院向省公安厅递交《关于妥善解决公安院校毕业生招考警察有关问题的请示》,根据十八大报告关于“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的精神,提出两点意见:一是取消“冲抵或消化”的做法,从今以后从严控制我省现在民警规模,每年招警人数与自然减员人员相当;二是适度拉长“冲抵或消化”的时间,每年自然减员指标的20%用于“冲抵或消化”以前年度招警的编制,每年自然减员指标的80%用于招收警察。省公安厅领导为此也非常重视,多次与省编办协调和沟通,并作为专题向省领导汇报。经过努力,省编办同意新增1000多个编制,用于敛公安机关2014年度招警,省公务员局正在推进此项工作。 六、毕业情况相关调查与分析 根据用人单位薪酬调研统计情况,毕业生初次就业工资收入基本都达到1500元以上,其中月工资1500-3000元的比例最大,达到64%;月工资3000-4000元,达到24%;月工资4000-5000元,仅占11%。 招就处每年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情况摸底活动,通过走访用人单位、向地市公安机关来我院参加各类培训的学员发放《江西警察学院毕业生满意度调查表》等形式,组织开展了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据统计,我院历届毕业生中有85%以上在党政机关就业,其中又以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为主,部分毕业生考录海关、边防、消防等职位,还有少量的毕业生到银行工作或者报考研究生。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满意度及毕业生本人就业满意度高,满意率分别为93%及90%以上。
江西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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