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我院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   查阅次数:   发布时间:2022-11-25 14:40:59
  • 各院系:

    根据江西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进一步促进毕业生尽早就业、顺利就业现将有关事项知如下:

    一、补贴申请对象

    我院全日制2023届毕业生中有以下情况的可申领求职补贴:残疾人、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

    二、补贴发放标准

        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毕业年度内可享受国家拨款补贴,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原则上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该项补贴。

    三、补贴申报类型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残疾毕业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1、2项材料):

    1.提供贷款合同或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应处于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

    2.提供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可由学校资助部门盖章集中出具);因特殊原因学校资助部门无法出具助学贷款证明的,可由本人提供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截图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并经学校审核部门核实盖章。

    (三)特困人员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求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2.《儿童福利证》或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

    (四)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2.对不能提供有效《低保证》的,须提供低保金发放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证持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及目前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此证明中《低保证》持有人非申请人父母的,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1、2项材料)

    1.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家庭关系、家庭贫困的原因),持有残疾证的家庭成员在此证明中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六)脱贫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提供原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盖章的扶贫证明材料;申请人非扶贫证明材料持有人,且提供的扶贫证明材料上没有注明与扶贫证明材料持有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2.提供盖有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公章的扶贫系统网页截图证明(要求截图全部网页内容,含网址和系统名称)。若此截图中显示查询对象的基本信息(含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申请人本人,还需提供查询对象与申请人本人的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七)申请材料

    除提供以上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

    1.江西省高校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需注意按表格要求填写内容,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填写正确表格及照片需电子版打印出来后申请人,高校初审意见栏,经办人、负责人都需手写名。

    2.在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不能拍照后再打印);

    3.学生证复印件;

    4.提供本人开户的社保卡卡号,并开通金融功能

    5.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上述条件满足任意一种即可申请,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申请,专科期间曾经申领过此项补贴的同学不可再次申领,补贴不累计发放

    1、已明确毕业后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

    2、各院系须尽快按要求汇总、编制如下材料:

    1)学生上交的所有材料;

    2)整理“江西警察学院2023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1),花名册表格按①低保②残疾③助学贷款④贫困残疾人家庭⑤脱贫家庭⑥特困人员排序(电子版发学生处招生就业科陈莉琦OA邮箱,纸质版一式2份随学生材料一起上交);

    3)每一页纸质材料请压着右上角文字内容盖院系公章;法学专业专升本2023届毕业生由法律系通知并收集材料,初审后加盖法律系公章。 

    4)务必提醒学生认真填写,材料不得涂改,不得更改或注销建行卡账号,以免影响资金到账

    5)材料用回形针整装,无须装订

    、报送时间

    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即日起可向各院系提交材料进行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院系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21

    六、名单公示

    学校初审完毕后于2022年12上旬江西警察学院官网对符合条件的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七、补贴发放

    南昌市新建区对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经上级部门逐级复核后将补贴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建设银行帐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莉琦

    电话:0791-88673333   18679179629


    附:1.江西警察学院2023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

        2.江西省高校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docx




    学生处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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